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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!刚刚发布!事关仪征学生学籍…...

2023-02-15 16:411290

2月3日

江苏省教育厅官网发布

最新修订的

《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》

对本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生

学籍管理做出最新要求

培训机构招生文案_团体课招生文案_高中招生文案

最新规定

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

有效期5年

本次修订包含以下调整

01

学生转学

考虑到既要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,同时也要防止违规招生,维护良好教育生态,本次修订对学生转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。

一是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转学。

二是从严控制普通高中阶段转学。

三是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。

进一步搭建普职融通立交桥,明确普通高中二年级以上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的,仅限转入二年级第一学期,并补学中等职业学校缺修课程。

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的,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,并须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。

02

学生休复学

一是简化了材料要求。

对于因伤病休复学的不再要求提供医学诊断证明,只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历、诊断报告或其他有效材料即可。

二是明确复学时就读年级要求。

休学期满的,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随原年级就读,也可到下一年级就读。提前复学的,原则上随原年级就读。

03

学生毕业

一是对特殊学生义务教育毕业要求更加人性化。

义务教育段特殊教育学校、特教班、随班就读等特殊学生由学校认定毕业成绩。

二是高中阶段毕业相关条件与国家新要求相统一。

除学习期限、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要求外,强调学生修完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、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,参加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(含学校组织的补考)且成绩合格。总学分不少于144,其中必修学分88(包括综合实践活动8个学分、劳动6个学分),选择性必修学分不少于42,选修学分不少于14。

三是明确了国际课程班的毕业条件。

要求学生修业期满,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符合要求,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(含学校组织的补考)且成绩合格,其他科目由学校根据本校国际课程班的课程方案进行考核。毕业证书上加注“国际课程班”重要!刚刚发布!事关仪征学生学籍…...,证书编号“GJ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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