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生代理 甲方: 甲方: 甲方办公地址: 乙方办公地址: 乙方: 乙方: 哈尔滨上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办公地址: C-15,学生科技哈尔滨市学府路74号创业园/C-16 甲方营业地址:为保障双方利益,明确责任,恪守信用,甲乙双方现为甲乙双方,在本着“互惠互利、共同发展”的原则,在“平等自愿”的基础上,委托甲方与乙方在黑龙江大学办理招生事宜,并达成共识如下: 第一条 范围合作方式:第1条合作范围:1.1 甲方委托乙方为黑龙江大学招生总代理,全权负责黑龙江大学报名工作的推广。第二条合作期限2.1 委托期限自发行之日起至年末。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3.1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代理招生授权书、培训办学许可等复印件。3.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执行招生 活动。 3.3 甲方应提供相关宣传资料样本,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招生工作。 3.4 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招生,以便及时做出对策和调整。 3.5 甲方按照乙方负责的区域内实际报名人数向乙方支付报酬。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4.1 乙方拥有黑龙江大学唯一的招生代理权利。 4.2 乙方独立运营其招生事项应如实宣传,不得散布虚假信息,不得损害甲方的社会形象。
4.3 乙方组织学生来校试课时,甲方应做好宣传讲解工作。 4.4 乙方以甲方招生制定的哈尔滨统一价格为准,不得随意更改价格。 招生费用结算第五条招生费用结算5.1 签约第一个月为试运营期,招生要求的传单和海报由甲方提供,从第二个月,招生所需的宣传资料和招生员工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。5.2 合同期内,黑龙江大学培训的所有学生都包括在乙方的招生表演中. 5.3 费用结算以招生实际数量按佣金比例为准。计算公式:乙方代理业绩产生的实际总交易金额×项目佣金比例=乙方佣金 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为:40%5.4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(以付款凭证日期)在每个客户交易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发送给乙方。否则,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日1%的滞纳金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过30个工作日的,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。甲方未履行乙方对招生地区培训 的责任的,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相应条款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佣金,并额外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两倍的违约金。乙方委托。其他条款: 其他条款:1.如出现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 合同的订立、效力、解释和履行均受法律保护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招生代理contract,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。 3.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内,甲方与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交易,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。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方持有一份,乙方持有一份。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甲方:乙方:上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表(签字)代表(签字)单位印章日期:日期: